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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美丽壮乡”民居建筑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9 10:51 点击数: 【字体:

一、项目简介

“美丽壮乡”民居建筑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是由广西艺术学院承担的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美丽壮乡”民居建筑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其目的是让学员领略壮族民居建筑艺术的魅力,掌握民族村落建筑保护与创新发展的国际前沿理念,积累乡土建筑设计实践经验,培养新型民居建筑艺术设计的高级人才。项目将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强调建筑与艺术结合,打造壮乡新型民居建筑艺术示范村,探索民族建筑设计创新和民居村落的有机再生。

主要师资团队由国内外建筑与艺术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培训期满,成绩合格的学员名单将录入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库,并授予国家艺术基金认证的结业证书。

二、项目安排及时间

第一阶段:理论授课与考察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共30天)民居建筑艺术理论学习培训(2周):集中进行课堂授课,内容包括:少数民族建筑发展文脉、乡土建筑创作实践、传统少数民族建筑技艺传承、国际民居建设前沿理念、少数民族建筑保护与发展、造型美学等。专业考察与创作研讨(2周):西南地区少数民居村落建筑考察,集中开展实践教学。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现场授课。学员分组进行创作研讨,由导师团队点评指导。第二阶段:在地建筑设计实践工作营(9月16日——10月15日,共30天)设计实践工作营:学员集中在少数民族村寨进行建筑设计实践。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指导,学员分组实地调研,进行项目课题创作。

原地创作研修(10月16日——11月15日,共30天)学员在所在地进行,导师团队跟踪辅导,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项目。需要完成项目相关图纸和模型制作。

第三阶段:成果汇报(12月8日——12月10日,共3天)举办展览、研讨及项目总结会

项目成果和相关培训资料选编成集,印刷出版,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举办成果汇报展,推送优秀作品进行巡展。

学员报名与选拔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从事建筑艺术设计与研究相关的设计人员、科研人员、专业教师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等。②年龄不超过45岁,诚实守信,无任何剽窃他人创作、研究成果记录,未受过重大处分。

保证培训期间脱产60天学习(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有相关设计实践与学术研究成果者优先录取

报名方法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美丽壮乡”民居建筑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报名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相关设计与研究成果支撑资料,如发表论文扫描件、获奖证明、专利证书、设计作品等。

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注: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将身份证扫描件、作品、报名表打包,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190900735@qq.com。 正式录取后递交纸质文件用以备案。

报名截止日期与公布时间:①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②报名时间截止后,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确立人选之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通过广西艺术学院网站进行一周公示,最终确定人选名单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③主办方于2017年5月15日前寄发电子录取通知书。

4、录取名额及培训费用

①主办方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

②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相关条例执行。学员学费全免,项目进行期间,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一次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补贴、考察费用、作品集出版、展览作品装裱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

③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三、学员管理、考核与结业

1.学员在学期间需全程参加本项目活动,遵纪守法。学员在校期间的管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并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

2.项目结束后,导师团队和项目主办方将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者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授予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美丽壮乡”民居建筑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

邮政编码:530000

肖老师:13617718228

陆老师:14795790467

联系邮箱:190900735@qq.com

 

附件: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美丽壮乡民居建筑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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