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科研创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科学研究与艺术创作工作、以及相关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我处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繁荣科学研究与艺术创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为全校学科建设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坚持有组织管理,科学统筹,为学校学科建设发展与科研水平提升提供充沛动能。

   科研创作处下设项目管理科、创作管理科、成果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