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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桂政办〔2015〕70 号)精神,现开展第七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活动。详见附件1。
具体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参评作品要附申报表一式10份,文本作品附作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10份,其他作品附录音或音像带一式2份;其中“推荐单位盖章”处由作者28日交至科研创作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3、参评作品材料由作者本人送自治区文联各协会。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创作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秦栋,5333167。
附件1:桂政办发70号关于开展第七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活动的通知.PDF
科研创作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