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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广西与东南亚民族建筑艺术创新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建筑艺术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4 11:24 点击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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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广西与东南亚民族建筑艺术创新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由于历史、民族上的渊源及地理、气候的相似性,我国的广西与东南亚传统民居建筑艺术上具有很多共通之处。如何把广西与东南亚民族建筑艺术的文化和美学特征传承下来,构建当代建筑美学,是城市化推进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这其中“创新”是关键。本项目旨在培养广西及东南亚民族传统建筑艺术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弘扬广西与东南亚民族传统建筑艺术,加深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同和发展,繁荣边疆民族地区文化,扩大提升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文化艺术交流平台,更好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通过中国与东南亚教授专家理论授课、广西与东南亚民族建筑实地专业调研、建筑艺术创新实践工作坊等多种形式的教学,培养熟悉广西及东南亚民族传统建筑艺术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项目实施主体广西艺术学院始建于1938年1月,全国7所综合性艺术类本科高等学校之一,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等。学校与欧美、东盟国家及台湾地区30余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努力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本项目还邀请到泰国艺术大学、匈牙利佩奇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专家学者参与,为此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师资保证。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9月19日,培训总时长共61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19年 5月20 日举行开班仪式

2019年 5月20日-2019年6月 18日(理论集中授课)

2019年8 月19日-2019年8月31日(广西与东南亚民族建筑专业调研)

2019年9 月1日-2019年9月19日(建筑艺术实践创作)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广西艺术学院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广西民族传统村落、东南亚地区、广西艺术学院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专业调研和艺术实践三大类。

1、理论学习

根据培养目标开设不同主题的讲座,通过《东南亚建筑与中国建筑之互相渗透及影响》、《广西地域文化与建筑特色》、《新技术发展趋势下的地域文化创新模式》、《东南亚植物景观艺术》、《西南民族建筑文脉与设计》、《互联网+侗族传统村落改造研究与实践》、《广西山地传统民居》、《广西当代地域性建筑设计研究》、《广西与东南亚建筑的气候适应性设计》、《东南亚民俗艺术元素在建筑上的运用》、《Where the World Heritage Meets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建筑遗迹与当代建筑的对话)》、《绘画作品中的建筑空间与人的行为关系探究》、《中泰瑶族文化变迁比较研究》、《建筑摄影》等艺术学、民族学、建筑学、设计学的相关系列讲座,让学员了解广西与东南亚各民族的民风民俗、文化传统、建筑艺术等,学习各民族传统建筑艺术。

2、专业调研

结合培训内容赴广西与东南亚考察民族传统村落及建筑技艺传承人工作室,通过体验式教学,了解建筑文化,营建技艺等,力图使学员对广西与东南亚民族传统建筑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为创新设计打下基础。

3、实践创作

通过《广西—东南亚民族建筑艺术创新设计工作坊》,学员在中国与东南亚专家指导下完成建筑艺术创新设计作品,提高学员的设计创新能力。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

(论文、草图、方案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占20%。

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项目负责人:江波

2.项目联络人:陈秋裕

3.培训教师

序号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及简介

1

江波

本项目负责人、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高校设计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

2

蔡昌卓

中国高教学会引进国外智力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艺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3


Kreangkrai

Kirdsiri


泰国艺术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4

Krismanto Kusbiantoro

印度尼西亚马拉拿达基督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建筑学博士

5

Akos Hutter

匈牙利(国立)佩奇大学工程信息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建筑学科带头人

6

王铁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带一路”城市文化研究联盟学术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

7

王国伟

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艺术与文化产业研究所所长、《城市评论》主编

8

张月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学会环艺委员会副主任

9

陆琦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民居建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0

唐孝祥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民居建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11

玉时阶

广西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瑶族文化保护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12

石向东

广西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美术家协会主席

13

林海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美术家协会设计艺委会主任

14

黄文宪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

15

陶雄军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16

莫敷建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7

玉潘亮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建筑系主任、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

18

莫媛媛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19

聂君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建筑系副主任、高级建筑师、硕士生导师

20

潘振皓

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教师、建筑学博士

21

梁新建

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或演出)将于2019年10月在广西艺术学院进行展览/演出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正在从事与民族传统建筑相关的设计与研究工作者优先;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招生范围包括: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高校教学与科研人员、独立艺术家或设计师等人士。

 

(二)录取方式

 2019年4月31日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2019年5月10日前通知面试审核→2019年5月17日前发放入学通知。

1、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下载并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广西与东南亚民族建筑艺术创新人才培养”》报名表。

2、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科研、论文发表情况、设计创作情况等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121433601@qq.com。

3、实施单位对报名学员进行面试,通过面试者经国家艺术基金审核同意,方可发放入学通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04月01日-2019年04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9年05月18、19日(早9:00-晚17:00)

报到地点: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13768505673、18607714932

邮箱: 121433601@qq.com

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建筑艺术学院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 121433601@qq.com

 

 

附件:1.学员简历表.docx


    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广西艺术学院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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