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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22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8 15:27 点击数: 【字体: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受理,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为著作的第一作者,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在编、非实名编、校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已列入学科年度建设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建设方向负责人以及各方向学术骨干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学术著作;

(二)申请人独著或与他人合著,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的专业性学术著作;

   (三)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思想导向正确,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

选题新颖,内容应与作者所在学科、研究方向相符合,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能对我校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与评估起一定的支撑作用,字数一般应在15万字以上;

(四)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在申报时须已完成90%以上书稿;

(五)申请人必须为著作的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广西艺术学院;

(六)每位申请人限申请一项;

(七)申请资助的著作,凡列入新增博士单位建设或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的著作必须有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的推荐意见;未列入建设任务的著作必须有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一)教材、一般科普读物、工具书、一般数据库、电子出版物(软件、音像制品等)、传记、译著、论文集(汇编)、参考资料、艺术创作作品及文学作品;

(二)已获得其他出版专项资助的著作;

(三)重印、再版书籍;

(四)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学术著作;

(五)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各教学单位进行汇总,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2022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机关行政人员申报的项目按学科分类交到相关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三)各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创作处;

    (四)科研创作处会同学科办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学校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正式立项文件。

四、项目组织实施与结题

(一)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在2023年6月前按出版合同约定的出版社完成出版计划。对不履行合同,不按时出版,又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项目,学校将做出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二)著作出版后,获资助者须分别向学校科研创作处和图书馆提供著作各5部作为结题材料,且著作上须标注“广西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XXX)”字样;

   (三)项目立项后,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变更出版社、著作名称、著作完成人等。

  五、材料要求

(一)《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申报书须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二)完成90%以上书稿一式一份;

   (三)《2022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须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四)以上材料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k5333167@126.com

   (五)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创作处联系,联系人:戴伟,联系电话:5307151;吴国伟,联系电话:5333167。

 

附件:

1. 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请书

2. 2022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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